关于《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国际云顶yd4008

关于《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8-09-17)

一、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市委市政府对司法鉴定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全流程、全要素管理制度,把上海司法鉴定打造成为上海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为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加强本市司法鉴定监管,净化司法鉴定法治环境,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司法鉴定队伍,改善司法鉴定行业生态,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有效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条文分散、系统性、实用性缺乏等问题,制定《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办法》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包括鉴定委托、鉴定受理、鉴定实施、鉴定意见书、鉴定人出庭、接待投诉、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八大部分,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

三、实施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考虑到司法鉴定涉及的专业广泛、类别较多,鉴定的实施过程存在较大差别,《实施办法》对司法鉴定的共性流程进行了梳理,对司法鉴定的实施进行了普遍适用性的规定。主要有鉴定人的回避、鉴定材料的流转、检材的现场提取、检验记录、专家咨询等。特别规定了应当通过核查有效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鉴定对象,并对鉴定对象进行拍照或摄像;司法鉴定机构不得使用本机构自行制定的、未获得该领域内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规范;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鉴定关键程序,以及重要环节的文本资料和音视频资料应当存入鉴定档案等内容。尤其是针对争议较大的听证会,要求制作听证会记录表,听证会记录表应当详细记录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各方意见,并由参加听证会人员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四、如何保障司法鉴定人出庭?

司法鉴定人出庭接受法庭质证是其法定义务,亦是保证诉讼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司法鉴定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委托人,并协商确定下次出庭时间,而其出庭作证费亦应当予以保障。相关内容已在《关于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节约司法、时间等成本,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做好远程视频作证的相关准备。

相关稿件: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