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国际云顶yd4008

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1-20)

  2022年,上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持续深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制发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进一步部署,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走深走实。市司法局继续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首学”、专题学习班、读书班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部署,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通过举办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开放月、首届长三角司法行政系统青年论坛,以及2022年度第三方司法公信力评估、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第六届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等活动,持续推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思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持续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持续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加强督办落实。组织开展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实地督察,持续统筹推进本市法治建设三个规划以及“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织本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本市街镇层面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上海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工作方案,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成立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会并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申报工作,优化升级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在全市各区全面推行基层法治观察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479个,设立法治观察员1401名,更好地倾听民声、汇聚民智、保障民生,大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

  (三)持续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各区参加国家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并认真做好单项集中评议和综合实地迎检各项工作,经国家评估评议,本市静安、普陀、闵行3个区和嘉定、青浦、崇明的3个单项分别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示范地区获评数量继续并列全国第一,总获评数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制定实施《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并组织推进落实。制定本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本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1年报告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2年工作要点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并推进落实。系统梳理、分析和总结本市2018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由市政府按照有关工作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发布。对市高院提出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与市政府办公厅共同做好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组织开展本市市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公职律师建设情况调研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和公职律师等法治专门力量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持续抓好上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本市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并加大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力度,通过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专题会和法治督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各项工作问题,2022年先后听取审议了有关市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工作要点、综合执法系统建设、街道乡镇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及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重点工作。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服务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法赋予浦东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规划制定、综合执法等方面对浦东新区加大放权力度。推动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破解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瓶颈问题,促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为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为将浦东新区打造成为固废资源化再利用样板,发挥其对全市资源化再利用的示范引领作用提供制度支撑。推动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为稳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法治保障。推动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文物艺术品交易若干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法治保障。

  二是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推进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更多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新片区。推动本市律师事务所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同城分所,目前已有15家本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同城分所。精简环节,优化体验,针对重点项目打造“咨询、预约、受理、办证”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新片区积极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持续引进一批境内外知名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进一步打造法律服务集聚区。

  三是持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协作。推动制定《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为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功能平台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制定《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长三角船舶污染防治统筹协调和联防联控,为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制定《上海市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长三角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召开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研讨会,共同研讨省际政府协同立法工作。制定《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作方案》并推动四地会签,提出组建专家库、建立培训共享机制、统一质量评价标准、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互认等措施,提升长三角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一体化水平。推动长三角地区43家仲裁机构全部加入“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有力促进长三角地区仲裁行业协同发展。

  四是继续做好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组织律师、调解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组成“进博法律服务志愿团”,为第五届进博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举办第四届上海国际仲裁高峰论坛,并首次入选进博会传播影响力配套活动热度榜top30,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助力进博会越办越好。

  五是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作用,召开共同体联席会议,首设19个联系点,及时发现并解决营商环境相关法治问题。研究形成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对标改革分工方案,推进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动上海仲裁委员会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一工作组国际立法会议并提交立法建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目前本市已推出15个领域的19份轻微不罚清单,其中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管执法等8个领域均为全国首份省级清单,六千余家企业因此受益,减免罚款金额超过6.46亿元。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本市首份《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了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

  (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深化改造

  一是融合多项举措,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一件事”纳入本市重点“一件事”清单。深入分析解纷现状,通过“一件事”流程再造,建设统一纠纷申请入口,构建本市纠纷化解网络。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对接、两步实施的方案,目前解纷“一件事”统一申请入口已建成,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委、上海银保监局作为首批单位已完成系统对接。全市6600多家解纷机构,将为市民群众和企业、经营户提供调解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纠纷化解服务,涉及430多种纠纷类型,初步实现“一口受理、解纷力量集约化”的目标,推动解纷申请更加便捷、解纷资源更加节约、化解矛盾更加高效。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推进“两个集中”落地完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按照“两个集中”要求,持续推进优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的工作部署,将浦东试点成功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与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登记事项下放至五大新城所在区司法局受理、发证。“公证机构设立审批——负责人变更核准”纳入“两个集中”委托区司法局收件事项,目前已完成系统流程改造并制定业务指南,指导各区局相关工作;“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和“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注销”纳入“两个集中”全程网办事项,目前“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事项已经落地,申请人和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预核验查询权限已经开通;对“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注销”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修改,对部分材料实现承诺制提交。

  三是优化服务程序,稳步推进“好办”“快办”服务。2022年,为巩固“好办”“快办”服务成果,进一步提升智能服务水平,优化“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好办”服务,将长宁区试点的6个情形推广至16个区,目前已完成测试环境的配置,待页面及字段优化后即可上线服务。此外“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和“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好办”服务也在长宁区进行试点,目前已完成上线对外服务。探索推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注销”事项“快办”服务,根据市大数据中心反馈,目前可实现100%的材料智能审批功能。将“快办”事项联调单和上线申请函提交至大数据中心,并已落地实施。

  四是组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中期评估工作。根据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自贸区(新片区)等相关单位,对“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中期评估工作。评估报告认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适用后,本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改革取得成效,包括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创业积极性,最大限度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推动政府管理从“严进”向“严管”转变,重构取消审批后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促进了市场公平有序;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主体办事更加快捷便利,满意度大幅提升。

  五是提升服务质量,行政审批窗口现场服务有序完成日常接待服务。按照“守得牢、控得住、放得开”的基本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两手抓”“两手硬”,在“控得住”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接待与办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2022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12370件。负责的律师类行政审批12028件(其中律师类9824件,律师事务所类1063件,外国所73件,香港所4件,“两公”律师1064件),公证类行政审批64件,司法鉴定类行政审批278件。

  (三)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公服体系建设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全面优化2022年度测评方案,设计完成调查问卷、实地暗访检查表和材料审核表等实施操作材料,通过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各项规范性要求,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质效。全年,12348上海法网服务近87.5万人次。其中,提供在线咨询14.5万次,留言咨询3501次,网络咨询整体满意率99.29%;热线咨询约68.9万次,热线咨询整体满意率98.42%;实体窗口共接待咨询办事群众3.6万次。

  二是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改革,组织开展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年度检验工作,加强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监管,完成外籍法律顾问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组织报送本市律师事务所参评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加强“两公”律师管理,出台本市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完成“两公”律师网上考核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便利化服务水平,促进“两公”律师作用发挥。持续组织律师开展2022年度“法治体检”活动,600余名律师为10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助力援企稳岗、复工复产。与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会签有关加强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荐32名律师进入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库。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制定有关促进和规范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导市律协制定配套制度,引导上海律师积极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着力提升上海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水平。

  三是规范和探索公证行业管理与发展。做好公证利企便民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司法部有关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工作意见,深化14项重点任务,细化制定本市工作任务分解表(39项),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本市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基本全覆盖,推进公证机构与所属行政机关所在地司法所合作,优化完善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建设,为科创企业设计配套公证服务方案,探索推进公证参与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等。积极探索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出台本市公证协会有关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的业务指引。2022年,东方、张江、新虹桥、徐汇、临港5家试点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合作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2件,利用各类途径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1575件,更好满足海外当事人公证服务需求。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修订《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当事人及机构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

  四是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完善《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本市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本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在开发随申办鉴定预约小程序基础上,与上海银保监局联合发布有关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的工作通知,对涉保鉴定相关内容及现场见证等涉保鉴定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开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工作,切实发挥司法鉴定公益属性。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委托行业协会开展案卷质量评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市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五是深入推进仲裁行业改革发展。制定有关支持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升城市软实力的工作措施,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实施,聚焦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关键要素和关键环节,提出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仲裁对外开放合作高地、构建仲裁法律服务生态圈、优化仲裁发展支持政策等6个方面20项具体举措。指导仲裁机构研究修订与仲裁法律相融通、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与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仲裁规则,并颁布实施。会同市教委,积极倡议和指导本市仲裁机构与本市有关高校就联合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六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发上海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做好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的要求,积极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与市税务局开展沟通,梳理研究相关工作机制。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研究完善本市质量评估标准,制发2022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通知,在各区结案清单中随机抽取民事(行政)案卷10本、刑事案卷15本进行评估。初步评估结果显示,2022年法律援助案件总合格率为100%,优良率超20%,案件质量较去年有所提升。

  (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加大本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广力度。自2021年下半年启动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工作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等40家单位已上线运行,整体推广率达97.6%,系统上线案件办理量累计26万余件。在推进对接上线的同时,坚持“三统一”标准,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三统一”包括统一执法事项梳理标准,即以市委编办权责清单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案由并与执法事项实现关联,目前已梳理出市、区两级执法案由9700余个;统一行政执法数据标准,即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共同研究形成本市执法数据标准,确保数据采集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统一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即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行政处罚执法流程七个关键节点,统一各环节执法文书格式,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执法流程等。

  二是持续推动执法事项下沉街镇。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由市政府发布实施。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下沉工作指引,加强司法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培训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开展《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修订工作。强化本市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研究制定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本市市、区、街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优化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设,推动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等市级部门完成18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修订。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组织各区政府、各市级部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本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对本市各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选发布首批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和40件“指导案例”,并纳入上海市城市法规全书应用系统“执法案例库”,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作用。

  五是做好市司法局有关法制工作。做好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有关听证工作,进一步提升局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深化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本市自2021年8月1日正式启动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年多来,市、区两级行政复议职能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年内推动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案件办理、调解、类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意见、规范或指引,包括制定建立健全本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构建案前、案中、案后调解架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此外,2022年还上线运行统一办案平台,发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周年白皮书、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等,持续推进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机制,着力打响行政复议上海品牌。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全市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改革前同比增长了108%,改革后案前调解同比上升276%,复议后起诉率从16.5%下降到10.4%,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便民性显著增强。

  二是持续加大“开门复议”工作力度。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现多渠道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全年市政府网上收案556件,占收案总量的36%。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打通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实现市民“家门口”的复议便利。开设行政复议咨询热线。在受理补正通知中公开行政复议咨询热线,通过咨询为申请人补正提供便利,打通了行政复议受理快车道。

  三是持续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年,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面,代表市政府共收案1537件,同比增长22%,创历年收案新高。其中,受理1010件,受理率66%;不予受理150件,案前调解244件,其他处理方式133件,审结830件。另市司法局收案60件,同比下降38.1%,受理44件,审结6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方面,收到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市司法局为被告的案件15件。

  四是持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工作。制定《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其中对负责人出庭作了专门规定,并制定考核评价机制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83.99%(市司法局出庭率100%)。虽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与区级行政机关有一定差距,但较2021年27.37%的出庭率已有较大幅度提升。同时,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活动实践。全市16个区均开展了“三合一”活动,进一步锤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各区司法局均与各区委党校签订“三合一”活动进党校合作框架协议,将“三合一”活动纳入党校法治课程体系,进一步拓展“三合一”活动的覆盖面。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做好年度报告和要点工作。发布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报告,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和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作多元化解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上海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作短视频解读。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数字治理水平,推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度、透明度以及精准度,政务公开全面实现oa发布与门户网站发布同步,在oa上新建“信息公开”版块,实现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全面及时发布,做好信息公开数字化工作。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符合条件的5份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属性,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四是做好公文审核及归档工作。2022年,审核公文558份,其中“主动公开”61份,“主动公开”的公文全部在门户网站发布,并报市政府备案。

  (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密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市建立纵贯市、区、街镇、居村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民商事各个领域,现有人民调解组织6600余家。同时在法院、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点、医疗机构、信访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园区等派驻设立调解工作室。运用遍布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优势,串百家门、解万家愁,日常性开展基层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并针对劳资、医患、安全生产、房地物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攻坚排查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优化制度供给,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联合市高院印发《关于深化探索实行调解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联合市妇联印发进一步加强本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联合市教委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校外培训领域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持续优化调解制度体系。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制定本市调解规则和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不断加强行业治理。

  (八)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高站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高标准做好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成功举办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历经一个多月,7大主题35项重点项目圆满完成,线上线下参与人次达711万,在全国进一步提升上海法治文化的品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了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第9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34届宪法宣传周活动,召开“上海市纪念现行宪法发布施行40周年”座谈会。发挥上海市宪法教育馆教育基地作用,带动引领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面向全市普法骨干、基层“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广大市民群众,以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培训。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

  按照本市关于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公共法律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功效,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工作方面

  个别单位在个别执法案件中,存在办案程序不够规范、案件事实细节未能全部查清、不重视询问笔录等问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公职律师工作方面

  法制部门和岗位配齐配强公职律师,公职律师的统一调配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关于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新片区法治保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持续加强浦东新区法规研究制定工作。做好浦东新区高能级现代法律服务引领区谋划建设工作,持续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新片区,提高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便利性。二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有关协同立法工作。深化长三角行政复议业务共建共享。持续推动长三角地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一体化发展。三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继续做好营商环境世行的磋商、国家营商环境测评等工作。

  (二)持续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根据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持续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更好发挥联系点作用,不断深化立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三)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做好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执法证管理办法等三个市政府规章的发布实施工作,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指导各市级部门、各区优化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执法监督体系,运用好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以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数据监管为重点,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工作。

  (四)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优化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优化审理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探索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建立本市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延伸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功能。进一步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类案指导。建立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意见书、建议书的执行监督。加强对区行政复议工作的督察检查。进一步聚焦便民为民,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降低复议门槛,推动复议关口前移,实现复议全流程公开,完善案前调解机制。二是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应诉职责,继续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延展效应。严格监督依法依规应诉,持续挖掘“三合一”活动效能,进一步扩大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项目化推进,积极实施“八五”普法工作项目。以“八五”普法的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按照9大类27个工作项目,分层分类予以推进。二是品牌化推进,持续抓好法治文化建设。以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的成功举办为基础,加强涉外法治传播的理论研究,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的推广力度。三是系统化推进,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用好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工作机制,通过“发现聚焦、研讨商议、联动解决”等系列创新举措和流程再造,不断破解基层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四是规范化推进,多措并举强化普法工作力量。立足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制度优势,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为依托,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继续加强对普法工作骨干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指导。

  (六)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发展路径。持续挖掘全市现有法律服务优势集聚区域战略潜能,探索运用创新发展成果全面丰富国际法律中心内涵要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均衡发展。以投放精准、管理有序、高能集聚为目标,加快建设与上海超一流国际大都市目标相一致,与城市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一致,与社会公众需求具体要求相一致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持续开展《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实施推进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服务流程。二是推动行政审批实现新提升。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巩固“好办”“快办”改革成效。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化“两个集中”政务服务事项。提升市民国际云顶yd4008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服务能级。三是优化律师行业服务效能。持续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加快推进“两公”律师发展,积极发挥“两公”律师作用,特别是加强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工作研究和制度建设,推动规范管理。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四是推动公证创新拓展。深入开展全市公证行业利企便民服务活动。探索开展海外远程视频等公证新型服务。五是推进司法鉴定机构高资质高水平建设。持续做好本市司法鉴定机构专业能力等级和信用等级评定,加强司法鉴定人专业能力培训,深入开展中高级职称评定工作。六是深化仲裁行业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国际仲裁资源集聚度。积极推进仲裁地方立法,为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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