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法治督察 (2023-08-22)
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长宁区于8月份启动专项整治法治督察,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力开展。
为明确督察任务要求、突出重点核查内容,区委依法治区办根据市、区两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长宁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法治督察的工作方案》,严格对表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五类情况,逐项对标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要求,分别制作了适用于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的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清单、访谈提纲及个性访谈问题。
8月9日上午,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潘国力同志带队,对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实地督察,对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处处长,交警支队及法制支队负责同志等分别访谈。
8月16日下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副组长朱文波同志带队实地督察了区建管委,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分别访谈。
为坚持“开门整治”,督察组包括了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区人大法制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邀请了区党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基层法治观察员、律师等参与。
实地督察中,督察组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是否到位、自查自纠是否有力、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推出举措是否便民利民等,详细检查台账资料。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同时,聚焦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核查及属实线索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力求靶向监督、压紧压实责任。
下一步,区委依法治区办将进一步强化督察整改工作,健全专项整治与法治督察的深度结合,切实提升专项整治成效。